很多英語學習者,雖然擁有足夠的詞匯量,也比較熟悉語法,但寫出來的句子,還是非常幼稚。有許多漂亮的語法形式,本來可以用出來,但是一到提筆寫的時候,就沒有這個意識。其實,這和我們常年參加的考試形式有關,我們只在作選擇題時使用語法,根據(jù)語法規(guī)則排除錯誤選項,選出正確答案即可。與客觀的選擇題不同,寫作是非常主觀的,想要真正靈活運用語法,除了知道語法規(guī)則,還要知道語法的功能與效果,然后有意識的多次應用,這樣才能讓漂亮的語法形式為自己的作文添加光彩。
在新概念三冊的課堂上,筆者讓學生寫過2011年6月大學英語四級作文考試題,這道題是討論網(wǎng)購的優(yōu)缺點。 有位同學想表達“你看不到產品,所以非常容易上當受騙”這個意思。所以他寫的英文句子就是“You can’t see the thing we want to buy, so we may be cheated easily.”這個句子首先過于口語化,其次是毫無亮點可言,而且在英文寫作中除了要拉近彼此關系,我們盡量避免使用第二人稱“you”來作主語。
英語寫作如何能讓寫得讓人眼前一亮?
首先我們注意到這句話是因果關系,且結果比原因更重要,所以我們可以使用原因狀語從句,結果作主句。其實,要表達這用因果關系,分詞也可以做到,而分詞有更加簡潔有力。所以經(jīng)過分析,整個句子重新寫一遍,就是這個樣子:“Not being able to exam the products in person, we are liable to be deceived by their appearances on the Internet. ”
分詞作狀語這一語法形式想必大家都知道,在新概念第三冊中多次出現(xiàn)。我們需要**可以在提筆的時候想到這樣的結構,那么,比起語法形式,我們就更要關注功能與效果,分詞可以表達因果,條件,讓步等等多種邏輯關系,在寫作中只要碰到這種關系,我就要有意識的使用分詞。
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:“If we carry jogging and dieting to extreme, they can be perilous.”這個句子表達條件關系,所以我們可以拋棄條件狀語從句,直接使用分詞。將句子改寫成“Jogging and dieting,carried to extreme, can be perilous.”比前者相比,后者明顯略高一籌。
在新概念三冊的課堂上,我們應該堅持強調語法的功能與效果,也就是主觀上的靈活應用,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又有助于將語法知識轉化為寫作能力。